bbc是哪国的电视台
直新闻: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禁止BBC国际频道在中国内地和香港落地后,引起一波国际舆情,BBC国际频道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货色?
特约评论员 陈冰:BBC是一个媒体集团,是英国的公共电视台,公众缴费占运营资金的四分之三,再加上一些政府拨款和广告。BBC接受英国通讯管理局(OFCOM)的监管,在国际上具有很高的信誉度。但是BBC国际频道就不一样了,是一个宣传机器,一个在BBC名声掩盖下的宣传机器。宣传机器,当然就谈不上各国媒体恪守的专业原则了,准确和中立是怎么也和宣传机器挂不上钩的。
BBC国际频道有几个特点,一是在英国国内不受任何法律和外部机构以及受众的监管,只是充当对外宣传机器的角色,负责对外传播英国价值观;二是BBC国际频道是由英国外交部主管的,经费也是外交部划拨的,每年都会有常规的内部审查,每五年还会有一次阶段性审查。但是这种内部审查不对公众负责,也没有法律风险,关键是看宣传效果。和美国之音、法国国际广播电台一样,不是媒体机构,而是外宣工具,有几十个语种。三是英国情报机关要对BBC国际频道的人员入职进行审查,对国家安全的强调超越专业能力。四是常以“商业媒体”为掩护,在国外市场寻找广告,来增加运营经费。因此,BBC国际频道不能说是一个媒体,而是宣传工具。
直新闻: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说,香港司法改革应当遵循国际惯例,建议法官选拔的最终决定权交由香港律政司,司法机关没有“碰不得、动不得”的道理,你认为香港司法改革怎么改?
特约评论员 陈冰:香港司法改革这个议题,是从“修例风波”中“警方抓人,法官放人”引发的,之后又出现很多匪夷所思的现象,比如不少有案底的犯罪嫌疑人弃保外逃,逃避法律制裁。影响最大的还是乱港头目黎智英保释案,被收监,又被保释,再次取消保释被收监。在这种背景下,香港民众提出要进行司法改革,补上司法漏洞。比如提出设立司法改革委员会、量刑委员会,以及改革司法人员任命程序等等,这些都是具体问题。
那么如何进行司法改革,港人出现了一场争论,司法界的部分人士说,应当进行内部改革,由司法界内部说了算。另外一些人,比如香港前特首梁振英、香港终审法院前常任法官列显伦、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、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等人,则提出要遵循国际惯例,坚持“行政主导”,要让香港司法体系符合“一国两制”的体制安排,有些司法改革,必须由中央决定;有些司法改革,必须经过政治任命的官员来决定;还有一些司法改革方案,是行政机构提出经立法会通过而成法律。也就是说,司法改革更多地来自外部力量,因为法律涉及的是公共政策和宪制体系,执政团体的政策倡导是立法的重要依据。换句话说,司法改革不可能由司法界“独裁”,那样司法界就高于一切,就替代了民选政府。
我们都知道,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是行政首长提名的,也就是总统提名的,经参议院通过。美国联邦法院系统的94个联邦地区法院、13个联邦上诉法院的法官,由总统任命,并由参议院确认。许多法案是由行政机关提出的,因为执政要解决许多实际问题,要把政治法治化。总统行政命令,具有所有的法律效力。英国更是如此,首相有“民选出来的独裁者”之称,他有权决定成千上万政府机构负责人的名单,也有权支配议会议程,英国的内阁大臣一样有很大权力,行政部门与立法机关不分离,行政部门往往支配立法机关,通过多数制投票制度、党鞭制度、薪水制度来实现。
由此来看,梁振英等“香港通”提出的部分司法改革主张,不仅要香港司法改革遵循国际惯例,也是要打破香港司法界的自我封闭和自我孤傲,以便让司法体系更符合“一国两制”行稳致远的目标,更符合民意,更能解决实际问题。坚持香港的法治理念,并不意味着司法制度和司法体系“永远正确,碰不得、动不得”。恰恰相反,不断改革的司法体系和司法制度,才能保证法治的力量和与时俱进。
直新闻:香港区域法院就黎智英、李柱铭等9人“8·18”流水式非法集会进行审判,你怎么看这个案子?
特约评论员 陈冰:这个案子发生在2019年8月18日,是“修例风波”中比较大型的集会示威,但关键点是“未经批准”非法游行。这次集会,发生了暴力事件,上海口音的男子和一名白衣人遭到黑衣暴徒的毒打,头破血流。从此以后,暴力事件愈演愈烈,香港出现大规模的打砸抢烧事件,城市近乎瘫痪。这次非法集会是由黎智英和8位曾担任立法会议员的人士煽动组织的,包括李柱铭、梁国雄、欧诺轩等乱港头目。法院对这一案件的审判结果,事关香港法治的声誉和今后的社会稳定,具有很强的标志性。从第一天的庭审情况看,只有两人认罪,而头号被告黎智英和李柱铭,均不认罪。
可见这个官司是一场法律硬战。按照法院的公告,这个案子的庭审预计要10天以上。如果被判有罪,每人每条控罪将面临最高五年监禁。这个案子还涉及到政治,涉及到外国干预势力,曾经预定的主审法官在英国外交部的施压下被迫退出。这个案子,也将考验香港的法治声誉。我们拭目以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