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大学需要什么条件
大学专业五花八门,使人眼花缭乱。
专业是否是一选定四年?
答案当然是否定的。
跟随小编,一起来看看长安大学如何转专业吧。
概念区分专业分流
专业分流是指按专业类招收的学生,入学后首先接受通识教育,后期进行专业选择。
转专业
本科生转专业是指允许本科生(不含招生时已明确入学后不能转专业的学生)在校期间由入学专业(类)转入其他专业(类)学习。学籍管理与学生管理将转至新专业(类)所在学院。
基本规定人数规定
各专业(类)转入学生及转出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宏观控制,各专业(类)接收转入学生人数以学校批复的接收计划数为准,原则上不得低于转入专业现有学生数的 10%,不高于 20%。
成绩规定
考核综合成绩中学生第一学期学业成绩(加权成绩)所占比例不低于70%。
资格规定
1.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在读学生;
2.对申请转入专业(类)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,身体健康、无专业受限情况;
3.对申请转入专业(类)的课程安排、奖学金、就业等情况有明确认识,并完全接受;
4.注册手续齐备,缴清学费及其他应缴费用;
5.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;
6.非艺术类等特殊类招生、非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学生。
转专业程序1.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,按照转专业细则向所在院(系)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长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(类)申请表》,并在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。
4.学生所在学院(系)对本单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核,主管教学院长(主任)签署审核意见。
5.接收学院(系)依据审核通过的学院(系)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对申报学生进行考核评价,按照接收计划数录取,形成学院(系)转专业接收方案报送学校教务处。学校教务处对学院(系)报送的转专业接收方案进行审核,并提请学校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,审议通过后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校园门户网上予以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3天。
注意:学生申请转专业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,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。学生递交转专业申请后,如需撤销可在公示结束前向接收学院提出。公示结束一经接收专业(类)接收,不得转回原专业(类)。
课程规定1.转专业或专业分流工作结束后,学生需完成本学期原专业或行政班的课程,学籍变更于秋季学期开学时生效。接收学院(系)需做好转专业学生的档案资料交接和学籍异动处理工作。
2.已取得必修课程学分高于或等于转入专业(类)相同课程的学分,该课程学分仍然有效;已取得必修课学分低于转入专业(类)相同课程的学分,由专业院系根据学生培养计划综合考量是否补修该课程。
3.转入专业(类)教学计划中不包含的课程,可认定为多元化课程学分。